國道計程 連續假期免費里程取消
資料來源: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 張貼時間:2013/10/3
下午 12:32:30
高公局經過半年辦理兩階段民意調查,並綜合評估全國民調結果、財務可行性、用路人負擔及交通管理需求後,制訂每日每車免費20公里之計程費率方案。方案內容如下:
一、
每日每車固定20公里免費里程
1. 小型車標準費率1.20元/公里、超過200公里長途費率0.90元/公里。
2. 大型車標準費率1.50元/公里、超過200公里長途費率1.12元/公里。
3. 聯結車標準費率1.95元/公里、超過200公里長途費率1.46元/公里。
二、
連續假期實施單一費率,取消免費里程措施;並依據假期特性搭配實施時段、路段差別費率。未來並將逐步推廣至一般假日。
三、
配套措施
1. 計程收費前2年橫向國道暫時不收費,計程2年後通盤檢討費率方案(包括費率、免費里程、橫向國道收費等);另未來新建之國道均將納入計程收費範圍。
2. 為降低國庫呆帳風險及減少用路人繳費困擾,將針對不同繳費方式實施通行費優惠措施。
四、
通行費計算原則
1. 計程收費門架與現行收費站相同,其門架收費金額等於兩交流道間距離x每公里費率,稱為門架牌價(至小數點第1位)。
2. 通行費按車號歸戶,並按日累計所有行經門架牌價總金額(凌晨結算),扣除免費里程及長途優惠金額後4捨5入至元。
【計程費率方案以民意最多支持為依歸】
多數民意支持三段式費率架構,可降低對地區交通及民眾衝擊與影響:民意調查第1階段調查結果顯示,各方案平均支持度差距並不顯著,但過站用路人偏好方案一,未過站用路人偏好方案三。經再以不同類型用路人最支持之方案一、三辦理第2階段調查,結果顯示不論整體或各種型態用路人,均以方案三支持度較高,故方案三已形成多數共識。
【調降通行費收入,讓多數用路人計程受惠】
一、為使民眾適應收費制度轉變,通行費年總收入已低於現況
為使民眾順利適應並銜接新收費方式,有關橫向國道暫不收費減收之通行費,暫不轉加至計程費率,故將每公里費率調降0.1元,將以延長國道基金自償年期方式處理。
估計每年通行費總收入將降至185億元,雖短期尚可正常營運,但為因應後續新建國道建設龐大資金需求,必須於計程收費實施2年後整體檢討費率方案。倘若無法調整時,則後續各項新建工程須配合調整完工時程或甚至暫緩興建。
二、多數用路人通行費負擔低於現況,兼顧部分短途用路習慣及降低長途平均負擔
經分析整體車輛中約2/3車輛之計程通行費將低於或與現況相同。另現況過收費站付費車輛中,約有3/4車輛可降低通行費。
實施計程收費可使多數用路人減少通行費,兼顧短途用路習慣及降低長途平均通行費用,使計程收費政策更符合公平付費原則。
【ETC計程收費為交通管理有效工具 均衡路網,提升運輸效率】
藉由連續假期及平常日差別費率方案,達成交通管理目的:為回歸國道以服務中長途用路人為目的,連續假期將實施單一費率制度,取消免費里程措施並搭配差別費率方案,達成交管目的。
至於平常日/夜間差別費率方案,考量ETC計程收費對用路人而言為計費及付費方式改變,為利民眾適應ETC計程收費,預計於計程收費實施一段時間後推出,再優先規劃推動日/夜間差別費率(優惠)方案。
有關計程通行費率,高公局已於網站上提供試算網頁,歡迎民眾可利用網站進行試算。現階段高公局正嚴格監督遠通公司做好系統測試及完成查核驗證等程序,並於確保計程電子收費系統穩定無虞及完備前提下,實施計程收費。預計於今年底前,可實現用路人期待之公平付費制度,落實政府節能減碳政策,並達成多元化交通管理目的,提升整體國道運輸效率,請用路人給予支持。
未來國道計程收費方式說明
一、計程後未強制申裝eTag,已規劃多種繳費方式
計程收費後政府並未立法強制車輛需申裝eTag才能使用高速公路,高公局將依據國外ETC營運經驗及用路人需求,規劃以下3種繳費方式,提供用路人選用。
(一) 申裝eTag:藉由通行費預付式設計,對用路人而言為最便利之繳費方式。且目前eTag係免費供裝,用路人使用ETC已無門檻限制,不須額外負擔,民眾只要申裝即可使用ETC。另民眾亦可結合信用卡或金融單位(銀行)帳戶,自動繳交通行費,方便省事。
(二) 預付登記影像收費方式(預約服務):計程收費實施後,申裝免費eTag對用路而言為最方便繳費方式,但有較少使用高速公路之部分用路人不願申裝eTag,則提供以預先登記並預儲通行費方式,仍可維持預付式,達到用路人繳費便利性效果。
(三) 未申裝且未預約服務採事後繳費(非ETC用路人):對部分用路人,既不願申辦eTag,亦不選擇預付登記影像收費方式,其仍比照上述eTag及預約服務相同之通行費補繳方式,即未申裝且未預付登記用路人,於通行高速公路後,一樣有自動繳費期,逾自動繳費期則通知補繳。
二、未申裝eTag車輛有多元欠費查詢及繳費管道
(一) 計程收費階段,未申裝eTag且未預付登記之民眾,可利用超商多媒體通路平台(Kiosk)、遠通公司直營門市等、遠通客服電話、高速公路1968客服中心免費電話、智慧型手機App軟體(遠通版)查詢應繳通行費,與ETC用路人相同。
(二) 未申裝eTag之民眾其繳費管道及通知民眾繳納通行費之方式說明如下:
1. 自動繳費期內:可利用超商使用多媒體系統、遠
通直營門市、網路、客服電話等方式繳費。
2. 逾自動補繳期後:會先以「平信」歸戶(每日欠費交易歸戶為1筆,每15-16筆歸戶為一張帳單)寄出帳單,通知民眾繳納通行費;用路人無額外負擔。
3. 平信寄發逾補繳期仍未繳費者,再以「雙掛號」寄發第二次通知,須加收作業處理費(內含雙掛號郵資)。
三、
計程收費以提升繳費便利及降低民眾困擾為規劃原則
(一) 國道實施ETC計程收費後,現有收費站將全面撤除,針對部分未申裝eTag用路人,高公局規劃其繳費方式比照ETC用路人之繳款模式,即使用高速公路後有自動補繳期,用路人可透過便利商店多媒體機器、網路及客服專線等方式得知通行費應繳金額,並於各通路進行繳費。當逾自動補繳期時,再以平信及雙掛號兩次郵寄方式寄送補繳通知單。
(二) 計程收費後,雖用路人未申辦ETC亦可以行駛高速公路,但容易發生忘記自動繳費、第二次通知補繳時增加作業處理費用或衍生逾期未繳費之違規等情形。是以,除需提升繳費便利性,以減少對用路人造成困擾外,更有必要積極鼓勵用路人使用ETC,以降低發生前述情形。且依相關國外ETC經驗得知,當提升整體ETC申裝時,對於整體高速公路收費服務將具有下列優點:
1. 降低對用路人之困擾:透過預付式規劃,確保用路人繳交通行費,不會衍生額外補繳程序,相對亦不會產生因忘記補繳而產生作業處理費甚至罰鍰情事,對用路人而言可減少干擾。
2. 降低通行費呆帳率:當ETC裝機率及利用率提升時,此時未申裝比例將會下降,相對減少需補繳通行費之問題,可有效控制通行費呆帳發生率,減少國庫通行費呆帳金額。
3. 依規費法高速公路通行費應採預付式:計程收費階段係採全電子無人工收費,政府將依法鼓勵用路人多採用預付方式繳費,不僅可維持國庫收入之穩定,又可達到上述減少用路人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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